來源:人民法院報
2024-01-29 08:37:01
原標題:踐行“如我在訴”讓司法溫暖直抵民心
來源:人民法院報
原標題:踐行“如我在訴”讓司法溫暖直抵民心
來源:人民法院報
樹牢“如我在訴”意識,用心用情用力辦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充分釋放司法溫度,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讓司法溫暖可觸可感、直抵民心。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全國大法官研討班上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難事當自己的家事來辦,以‘如我在訴’的要求做好司法審判工作”。“如我在訴”本質是要求法官設身處地站在當事人角度去審視司法行為,通過將心比心、換位思考與當事人實現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化解矛盾糾紛最優解。“如我在訴”不僅是境界情懷,更是責任擔當,具體落實“如我在訴”要求,還需要跳出固有局限,轉變審判思維。
情同此心“定準位”。每一起案件都是當事人的人生,矛盾糾紛的圓滿化解不能只靠冰冷法條的堆砌,更應兼具溫暖良善的安撫。面對矛盾糾紛,司法審判人員一方面要嚴守“三個規定”紀律鐵規,決不能因情徇法、有失公允。另一方面也要講人情,明白“小案”里面有民心,每件“小案”對群眾來說都是急難愁盼的大事。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不能簡單一判了之,要學會換位思考,站在各方當事人角度,將自己情景帶入,回到矛盾糾紛發生時,探究各方當事人主觀心理狀態和客觀行為表現,引導當事人敞開心扉,充分表達自身訴求,找準各方心結,“對癥下藥”解開“法結”,讓書面判決真正走進當事人心里,最終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
暖言溫語“解心結”。有效溝通是化解矛盾糾紛的前提,但法律術語晦澀難懂,“法言法語”和“群言群語”存在錯位,極易導致溝通障礙,產生矛盾誤解甚至引發新的爭議。一紙判決看似容易,但有可能陷入“一案結多案生”的怪圈。這就需要司法人員能夠站在當事人立場,把晦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轉化為樸實易懂、接地氣的日常話語,用溫和的語氣和積極的態度來傾聽當事人的訴求,與當事人建立雙向互動良性關系,這樣才能對群眾的急難愁盼感同身受,釋法說理才能釋到要害處、說到心坎上,才能獲得當事人的理解和認同,讓當事人贏得明白,輸得也服氣。
上門問診“治未病”。司法審判的本質是參與社會治理,積極參與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不能簡單、機械“坐堂審案”,不能坐等案子,結案了事。而應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踐行能動司法理念,主動向一線延伸,通過司法建議、法治體檢、送法上門等方式“抓前端、治未病”,讓群眾在家門口享受到法律服務。同時,要注重類案治理,通過個案梳理,分析研判當地矛盾糾紛特點、態勢,總結共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向相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爭取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域”的良好效果,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
法理不外乎人情,司法過程不只是實事求是的過程,更是理解與尊重、包容與治愈的過程。司法人員必須要樹牢“如我在訴”意識,用心用情用力辦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充分釋放司法溫度,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讓司法溫暖可觸可感、直抵民心。
(作者單位: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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