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2024-02-20 09:01:02
原標題:非法獵捕、出售野生蟾蜍
來源:人民法院報
原標題:非法獵捕、出售野生蟾蜍
來源:人民法院報
本報訊 近日,山東省萊西市人民法院巡回審理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二被告人因非法獵捕、出售815只野生蟾蜍獲刑。當地村支書、網格員及村民50余人旁聽庭審。
被告人于某、王某在2019年至2022年期間,先后多次進行非法獵捕野生蛙和蝌蚪的活動。于某將非法獵捕的野生蛙和蝌蚪養大后送至展某英和于某義家中,并將其宰殺、出售供他人食用。
2022年11月,公安機關在于某義住處查獲活體蟾蜍718只、死亡蟾蜍97只、宰殺脫皮蟾蜍55只、風干蟾蜍頭1470只。經鑒定,查獲的活體蟾蜍718只、死體蟾蜍97只均為兩棲綱、無尾目、蟾蜍科的中華蟾蜍,屬于“三有”保護動物,單只中華蟾蜍基準價值為100元。于某等人非法獵捕野生中華蟾蜍造成生態服務功能損失45600元。
本案發生在萊西市院上鎮,毗鄰大沽河、小沽河和五清河等多條河流,是一處重要的水源地,也是野鴨、白鷺、蛤蟆等野生動物的棲息之所。
萊西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于某、王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出售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獵捕、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于某積極主動賠償部分生態功能損失費,積極悔改。綜合考量于某、王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個月、六個月,均緩刑一年。
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于某、展某英、于某義連帶賠償因其行為導致的生態服務功能損失45600元(已支付20000元),并在市級主流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道歉。由于三人都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所以為了保證他們能夠切實地履行補償責任,在三人的書面請求下,法院判決他們在萊西市水庫管理處,以勞務代償方式,在法庭所指定的地點,從事不少于103天的環保工作。
判決后,當事人均表示服從判決,并主動通過媒體進行了公開賠禮道歉。
(呂 佼 李姍姍 譚美娜)
■法官提醒
在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思想的推動下,環境資源審判作為一種懲罰和導向手段,在環境治理系統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本案中,如果不能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而侵權者又面臨著經濟上的困境,則可以通過勞務補償的替代方式,使侵權者承擔一定數額的環境資源公益勞動,這是恢復性司法理念的具體表現,也是打擊犯罪和保護生態的雙贏。同時,法院通過對水源地進行巡回審判,使當地民眾的環境保護意識與法律素質得到了極大的提升,真正實現了從源頭上防范此類事件的發生,促進了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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