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4-02-29 09:11:02
原標題:“和諧加梯”背后的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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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和諧加梯”背后的政法力量
來源: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董凡超
2020年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某老舊小區某單元業主投票決定啟動小區加裝電梯工作。同年12月,項目準備開始施工時,居民王某出面阻撓,并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施工。
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擬加建的電梯及連廊作為全封閉建筑,可能會影響王某家陽臺一側的通風、采光和日照,至于影響程度大小,因無明確證據,王某也無法舉證。該加裝電梯項目已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且業主表決程序合法,加裝電梯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故判決不支持王某的訴訟請求。為避免“贏了官司、輸了感情”,該單元的幾名業主主動找到王某協商,提出由樓上業主共同出資為二樓年近九旬反對加裝電梯的業主免費增設電梯入戶連廊,10年內免交電梯保養費、維修費。王某消除了思想顧慮,雙方最終握手言和。
該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前不久聯合發布的首批老舊小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典型案例中的一起。
這批典型案例從不同角度展示了老舊小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規則,這些規則既是裁判和執法規則,為人民法院和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司法和執法指引,也是行為規范,為小區業主提供行為指引。
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0月,全國老舊小區既有住宅已累計加裝電梯近10萬部,但由于在電梯加裝和使用過程中,樓上樓下、左鄰右舍因需求和利益不同,容易產生糾紛,使得此類工程仍是老舊小區改造中群眾反映強烈的一大堵點。
對此,各地政法機關以問題為靶向、以調解為手段,堅持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德法融合、情理結合,做深做實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探索出一系列“和諧加梯”方案,以民生“小切口”推動實現社會“大治理”。
及時調處矛盾糾紛
前不久,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區分局文暉派出所社區民警陳生凱收到一條求助警情:老舊小區流水北苑社區住戶因電梯安裝費問題產生糾紛。
原來,報警人是一樓住戶,因電梯加裝補償費用與二樓的住戶產生矛盾。陳生凱分頭找到兩家住戶談話,緩解雙方情緒,了解雙方訴求后,再讓雙方當事人到“家和共治驛站”做進一步調解。
在“家和共治驛站”的“和茶館”里,大家邊喝茶邊商議,雙方當事人也在輕松的氛圍中達成了合意:安裝玻璃幕墻減少采光影響,適當增加對一樓住戶的補償。雙方當事人都對這樣的建議比較滿意,最終握手言和。
文暉派出所所長方建衛介紹說,近年來,文暉派出所積極探索基層矛盾糾紛“和警務”調解路徑,專門開辟場所創辦“家和共治驛站”,選派優秀的社區民警、輔警,指導、規范“和茶館”工作,形成“同頻共振、互相支撐、配合高效”的工作模式。
加裝電梯是重要的民心工程,民意難統一是加裝電梯最大的“攔路虎”。對此,北京、上海等地司法行政機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主動介入,從發起加梯到意見征詢、設計、審批、施工等各個環節全過程關注,主動排摸、及時調處,設置社區、街道兩輪調解程序,組織人民調解員加入加梯工作小組,成立調解工作站,積極疏導加梯糾紛。
“妥善化解鄰里糾紛、為老舊小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事關千千萬萬家庭幸福安居、事關‘一老一幼’和殘障人士安全便利出行、事關廣大基層社區的和諧穩定。”中國投資協會法律顧問、北京市海淀區律師協會政府法律顧問研究會委員劉成龍建議,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過程中需要注重平衡各方權益,按照民法典等法律的規定依法開展民主協商、審批報建、施工建設;同時兼顧利益平衡原則,充分關注低樓層業主的合法權益保障,對于采光、通風等受到影響的業主,應適當予以補償。
凝聚強大法治合力
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該法將檢察公益訴訟作為對特定群體權益保護的法治保障措施寫入其中,為檢察機關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據。
對此,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于精準規范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提示》,明確各級檢察機關要根據法律規定的監督管理機制,發揮協調機制優勢,主動加強與殘聯組織、老齡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民政、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完善案件線索移送、信息共享、聯合調查、工作聯動等工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
各地檢察機關聚焦發現個案背后的深層次社會問題,充分運用檢察建議等手段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職,深化以案促治,推進長效常治。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檢察院就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支持起訴案件中暴露出的加梯工程項目資金監管缺位問題,督促在全省率先開設資金監管賬戶,確保專款專用,并與當地有關部門聯合出臺意見,探索防范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的風險隱患,為惠民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保駕護航。
最高人民法院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多個領域通力協作,通過共同建立“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發出和辦理司法建議等方式共促多元解紛,形成法治合力。
針對痛點堵點,廣東省廣州市司法局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主渠道作用,對癥下藥,大力化解涉及舊樓加裝電梯“資金籌集難”“規劃許可難”等問題。
同時,通過辦理舊樓加裝電梯行政復議案,行政復議人員深入現場一線,加強對電梯選址、通風采光、結構安全、消防通道等規劃焦點問題的調查審查,在支持舊樓依法加裝電梯的同時切實保障低層業主的合法權益。
劉成龍認為,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規范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審批條件和表決程序,夯實制度基礎,提供行為遵循。對于進入司法程序的矛盾糾紛,要充分發揮司法機關的權威性、專業性,訴調結合,能調盡調。
普法融入加梯全程
“民以居為安”,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是城市建設的一隅,是一項提升居民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因為不同樓層居民在房屋采光、費用分攤等方面可能存在不同的關注點或利益訴求,這就需要政法機關把普法工作融入加裝電梯全過程,著力破解“普及難”問題。
廣州市司法局搭建政府、企業和志愿者“一站式”服務平臺;指導荔灣區建立“百梯萬人”舊樓宇加裝電梯政策宣傳服務隊,常駐街道社區,為群眾答疑解惑;組織村(社區)法律顧問深入社區,協調召開小區業主大會,提高居民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知曉率,為推動舊樓加裝電梯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川省攀枝花市司法局依托全市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資源,提供24小時涉及加裝電梯法治宣傳服務;組織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對接所在社區、街道以及相關部門,開展擬加裝電梯小區業主大會現場普法;組建由機關黨員干部、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人員組成的6支法律服務志愿者分隊,深入擬加裝電梯小區巡講相關法律法規與提供政策解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群眾對加裝電梯的知曉率和參與度,并答疑解惑。
劉成龍建議,在強化釋法明理工作的同時,各地還需要以推進地方立法為抓手,著力提升加梯工作標準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明確加梯適用范圍、完善聯合審查程序、規范電梯施工質量安全監管,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依法處理相鄰關系,共同構建和諧幸福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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