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2024-03-22 08:08:03
原標題:店鋪轉讓后,儲值卡的余額能退回嗎?
來源:人民法院報
原標題:店鋪轉讓后,儲值卡的余額能退回嗎?
來源:人民法院報
本報訊 面對商家“五倍儲值首件免單”、贈送優惠的誘惑,消費者選擇預交費用。充值取貨后,突然被告知店鋪撤店,卡內的余額能要回嗎?近日,山東省萊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預付式消費的服務合同糾紛案。
2020年6月,王某在萊陽市某內衣店參加“五倍儲值首件免單”活動,該活動在店內儲值后提供免費胸部護理服務。王某共計付款8890元,取貨價值9670元,卡內余額998元。
2023年7月,該內衣店向王某發微信告知有人要接手此店,請王某盡快到店選購內衣。次日,王某到店后表示因處于哺乳期,身材并未完全恢復,不能盲目消費,要求店家退費但遭到拒絕。雙方遂對能否退費產生爭議。
后王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對于其消費的金額開具增值稅發票,退還儲值卡內余額998元及服務費1778元。
某內衣店辯稱,個體工商戶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只能開普通發票。該店因房租到期,已于2023年11月搬至他處,目前新店能夠正常銷售并提供服務,王某主動要求解除合同與其無關。王某當時參加五倍儲值,付款金額8890元,實際取貨金額9670元,已經超出付款金額,剩余金額無法退還。此外,某內衣店認為沒有收費標準,不認可服務費。
審理中,王某主張應當退還卡內余額998元并退還服務費1778元,新店規模與之前相差甚大,不會再去消費,由于某內衣店不能持續經營導致不能如約履行胸部護理服務,應當給予一定的賠償,服務費按照儲值金額的20%計算。
對此,某內衣店稱,王某仍可以在新店消費,品牌沒有改變,不會因場所變更導致價格發生變化。王某主張哺乳期無法穿戴,新店還有睡衣等產品且消費沒有時間限制。王某要求退還余額,視為不履行“五倍儲值首件免單”活動規則,應該退還贈送產品。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系預付式消費模式下消費者與經營者產生的糾紛。在該類糾紛中,經營者應當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提供服務,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應當退回預付款。本案中,王某在某內衣店儲值消費時約定的服務場所、設施條件等因素均會影響消費體驗和服務質量,現某內衣店搬離原址,變更服務地點,店鋪規模變小,給消費者接受服務帶來了實質影響,在消費體驗改變的情況下,某內衣店存在違約行為,王某有權選擇解除合同。王某雖將款項交付給某內衣店,但卡內余額的所有權仍屬于王某,故某內衣店應當按照實際儲值金額與提供貨物價格的比例退還王某832元。
給付增值稅發票從屬于給付貨款義務,系附隨義務,合同附隨義務不能獨立付諸履行,不具有強制履行的效力。因此,王某要求某內衣店開具增值稅發票不能作為一項訴訟請求提出,對此法院不予支持。胸部護理服務是消費者在店內儲值后享受的免費服務項目,且雙方未明確約定護理服務的收費標準,故原告王某要求退還服務費1778元,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某內衣店向王某退還儲值金額832元,駁回王某的其他訴訟請求。(趙小藝)
■法官說法■
預付式消費模式作為當下經營者常用的一種營銷模式,通常表現為消費者在經營者處預付一定的費用即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活動或者額外獲得其他服務。該模式看似使消費者從中獲利,但因該消費模式并非一次性履行完畢,故實踐中可能存在種種原因最終導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
法官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審慎辦理預付消費卡,避免因優惠力度大而過度充值,若不慎跌入預付式消費模式陷阱,也要注意保留服務合同、消費憑證等相關證據,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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