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4-06-19 08:21:06
原標題:根植于不同的訴訟理念具有不同的運行方式
來源:法治日報
原標題:根植于不同的訴訟理念具有不同的運行方式
來源:法治日報
山東大學法學院馮俊偉在《法學家》2024年第2期上發表題為《刑事證據規則的三種作用方式》的文章中指出:
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法治保障的過程中,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對于我國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司法解釋、法律文件增列、細化與證據相關的條文,不僅有助于完善我國刑事證據制度,促進刑事司法公正的實現,也有助于歸納、提煉成熟的司法經驗,推進中國刑事證據法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的構建。
刑事訴訟是一個證據生成、收集、移送、運用的過程,立法者基于一定正當理由對作為裁判依據的證據信息進行限制。刑事證據規則本質上是一種證據信息的約束機制,通過這一機制促進準確事實認定與保障其他價值的統一。刑事證據規則的約束作用可以通過三種方式實現:一是審判證據規則,在審判階段對證據提出、運用進行規范;二是審前證據規則,在審判前對證據信息的生成、收集、保管以及審前運用等進行規范;三是“審前+審判”證據規則,通過權利保障的方式實現對證據信息流動整個過程的規范。這三種作用方式根植于不同的訴訟理念,具有不同的運行方式。
結合刑事證據規則的信息約束作用及其不同運行方式來看,我國刑事證據制度的改革還應重視三個方面:第一,形成統一的立法思路,推進刑事證據規則的體系化發展。我國證據制度從“經驗化”到“成文法”的發展,實現了從零散規則到更多法律條文的轉變,但在立法上仍面臨著缺乏統一立法思路、條文重復甚至部分條文缺乏合理性等問題。在刑事司法改革不斷深化的背景下,我國刑事證據制度將邁入“體系化發展”階段,應當從保障刑事證據規則制度功能充分發揮的立場,形成統一的立法思路;第二,從整個刑事訴訟程序出發,共同推進審判證據規則與審前證據規則。一方面,重點完善審前證據規則,強化對偵查權的約束,較為重要的是對重要偵查行為的錄音錄像和審前階段的律師參與。另一方面,完善審判證據規則體系,進一步強化庭審在事實認定方面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嚴格的證據排除強化刑事證據規則的功能;第三,立足我國立法框架,強化和實現刑事證據規則的信息約束作用。刑事證據規則是為了維護一定的重要價值(促進事實認定和維護其他價值)而對證據信息進行的約束和限制,也正是通過約束和限制一定的證據信息作為裁判依據,實現刑事證據法的制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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