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婦女報
2024-07-30 08:48:07
原標題:依法帶娃!《山東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將施行
來源:中國婦女報
原標題:依法帶娃!《山東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將施行
來源:中國婦女報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姚建 發自濟南 7月25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八章五十三條,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為《條例》的立法建議和全程參與單位,山東省婦聯黨組書記、主席孫豐華表示,《條例》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立法精神相契合、相一致,又緊密結合了山東省實際,在體例結構、實施主體、工作機制、法律責任以及體現山東特色等方面實現了六方面的創新和突破,積極回應了社會關切。
在強化父母承擔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方面,《條例》強化父母雙方責任,規定父親、母親應當共同發揮在未成年子女成長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突出父母的言傳身教、親情陪伴,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應當注重家庭建設、營造良好家庭環境;通過共同參加閱讀、體育鍛煉、勞動實踐等,增加對未成年人的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
在突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家庭教育的正向引導方面,《條例》立足山東歷史文化資源底蘊,充分發揮優秀傳統文化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弘揚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等中華傳統美德”。針對教育“內卷”現象和普遍的家長焦慮,明確全社會應當樹立科學的人才觀、成才觀和教育觀,作出優化教育環境和社會風氣的倡導;同時引導父母理性對待未成年人的成績和興趣,用全面、客觀和發展的眼光評價未成年人。
在健全完善家庭教育工作體制機制方面,《條例》規定建立健全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強調教育行政部門、婦聯統籌協調社會資源,協同推進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并對其職責作了具體、細化規定;明確精神文明建設、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和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法院、檢察院發揮職能作用,建立健全以案釋法工作制度,配合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聯動機制等,強化協作配合、統籌推進。
在細化補充家庭教育的指引內容和方式方法方面,《條例》在上位法規定的六項指引內容的基礎上,又細化補充了六項,注重安全教育、心理健康、網絡安全、生活和行為習慣養成等方面,使家庭教育的內容更具指引和可操作性。《條例》既明確了親自養育、共同參與、潛移默化等十項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方式方法,又規定不得采取溺愛、放任等不適當方式實施家庭教育,不得實施家庭暴力。
在將山東省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實驗區有關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規定方面,《條例》注重厘清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的職責邊界,專設“學校指導”一章,對學校、幼兒園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家長學校運行、不同階段學校家庭教育指導的重點作出具體規定。
同時,強化家校共育相關事項,明確多渠道落實家訪制度,發現未成年學生有心理、行為異常或者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的,及時與父母溝通并提供有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在優化補強家庭教育制度供給方面,《條例》明確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對編寫家庭教育指導讀本、統籌建設服務平臺、確定指導隊伍和機構等作出細化規定。針對留守、困境、涉案等未成年人群體因家庭教育不當、家庭教育缺失等問題,導致違法犯罪事件時有發生,條例專設特別促進一章,充分發揮民政、公安、教育行政、檢察院、法院、婦聯等部門和單位的職能作用,為上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特別促進措施。完善家庭教育指導令落實路徑,通過部門間協同配合、跟蹤回訪,使家庭教育指導令形成從制發到執行的閉環管理,強化制度約束。
孫豐華表示,山東省婦聯將扎實做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引導家長切實承擔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省婦兒辦的作用,認真履行好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職責,真正讓《條例》惠及全省廣大家庭和少年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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