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0-13 09:58:10
濱州市自2013年9月20日開始實施集中行政復議職權,市本級復議機關從57個減為1個;實施后案件數量增長態勢明顯,市級受案數量從之前的平均每年60余件增長到接近300件;以公開促公正,案件質量顯著提高,市政府6年召開行政復議案審會36次,對197件重大疑難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6年來市政府受理復議申請1689件,審結1644件,因復議引起的行政應訴案件只有56件,已審結52件,勝訴51件,復議后被訴率從21%下降到3.4%;復議調解功能充分發揮,根據全省近三年的統計數據,濱州市行政復議和解率達32.8%,列全省第一位;復議后被訴率全省最低,近三年市政府復議后應訴案件全部勝訴。
2014,把工作重點放在夯實基礎上
針對行政復議職權集中后存在的基礎薄弱,辦案程序不夠規范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鞏固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成果,創新建立了“5431”工作模式。即“強化‘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宣傳培訓、辦案程序、考核監督’五項工作基礎,狠抓‘立案審查、案件審理、復議決定、復議監督’四個關鍵環節,實現‘行政復議工作能力、部門行政執法能力、群眾依法維權能力’三方面能力提升,打造一個‘崇法護民’行政復議服務品牌”,實現了市縣兩級復議制度、人員、場所、裝備、經費保障等方面水平的大幅提升。5月22日,濱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濱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書公開辦法》,成為省內率先以規范性文件確立行政復議決定書公開制度的市級政府,也是全國最早確立復議決定公開制度的地級市之一。實施一周年,全市收到行政復議申請300余件,較試點前增加1.5倍,行政復議綜合糾錯率超過45%,切實糾正了一大批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革工作簡報》和《山東省行政復議工作動態》分別刊文,介紹“濱州經驗”。
2015,把工作重點放在提升辦案質量上
為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2015年,建立了以“規范設計一套辦案流程,抓住程序和時限兩個關鍵,強化受案通報、集體討論、初審報告、意見書和建議書、決定書公開、案卷歸檔六個環節,落實《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流程表》”為內容的“1261”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工作機制。精心設計了一套高標準的案件辦理流程,每個環節均制定科學的工作規范和要求,實現了行政復議辦案規范化、標準化。通過嚴格程序和時限,強化辦案流程中容易忽視的受案通報等六個環節,提升辦案人員的程序意識和效率意識。一般案件平均辦理時限由原來的45天縮短到30天。
2016,把工作重點放在信息化建設上
為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以信息化促進規范化,濱州市在全省率先投入專項資金,創新研發了濱州市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監管與應用系統。系統以“案件辦理平臺”為中心,通過“案件監督、電子檔案、業務交流和法律法規庫”四個平臺建設,發揮“業務分析評價”和“案件統計分析”兩大分析功能,全面提升復議案件辦理和監督能力,以信息化實現更高層次的規范化。復議軟件系統以“案件辦理平臺”為中心,將制定的30余項工作制度體現到每個環節,通過審批控制、文書在線管理和預警提示等手段,配合手機數據終端的應用,切實規范案件辦理流程,縮短辦案周期。系統應用注重集體討論、現場調查、聽證會和案審會等環節,全面規范行政復議審理。系統設置要求重大、疑難案件原則上一律召開聽證會質證和一律經案審會審議,充分發揮專家委員智囊作用。系統運行后,2016年底在山東省行政復議信息化工作會議上作經驗介紹;2017年,原國務院法制辦調研組到濱州市調研后,對濱州市行政復議工作平臺建設和運行情況給予了高度評價。
2017,把工作重點放在發揮監督效能倒逼執法水平提高上
2017年開始我們把發揮復議監督效能,倒逼執法水平提高作為著力點。通過對復議案件不同元素進行統計分析,發現相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問題,有針對性提出復議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形成行政復議案件分析報告。6年以來,向市政府提報案件分析報告22篇,詳細分析復議案件的主要類型、形成原因和對策,供領導決策參考。同時,針對基層辦事處拆遷類、涉軍涉訪行政處罰類、房屋登記確定類、交通處罰類等批量復議案件集中出現的情況,及時分析總結,上報的9篇案件情況專報,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關注,分別簽發有關部門整改落實,起到了良好效果。下發復議意見書、建議書52件,各執法單位均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報告。如在4月份,向市領導提交《關于近期集中出現網約車司機提起行政復議案件有關情況的報告》,提出了對符合社會發展趨勢并被公眾所認可的網約車適當寬容和及時出臺有關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建議。市政府批轉交通部門后,通過各方協力合作,矛盾糾紛得到了妥善化解。在半年復議案件分析報告中,發現創城工作違停整治方面存在普遍性問題。分管市長高度重視,專門作出批示,責成執法部門整改。復議辦公室選派工作人員兩次為相關部門執法人員授課,對促進工作規范化起到了良好作用。
2018,把工作重點放在快速調解機制建設上
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復議為民”的要求,我們探索開展復議案前快速調解工作,以復議委員會辦公室文件形式制定了《關于開展復議案前調解快速處理行政爭議工作的通知》。具體工作中,一是堅持化解矛盾效率優先。全市每年通過復議案前調解化解矛盾70余起,平均辦理時限6.2個工作日,充分發揮了行政調解快速化解行政爭議的作用。二是不斷規范調解程序。復議機構在接待復議申請人過程中,發現適合通過案前調解解決的,即時征求申請人意見。當事人同意采用案前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的,填寫《復議調解快速處理登記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復議機構當日將登記表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在3個工作日內確定審查處理結論,填寫《復議調解快速處理登記表》,向復議機構反饋。三是注重為當事人節約成本,杜絕跑兩次的現象。對于案前調解不成功的,或者被申請人逾期未反饋的,《復議調解快速處理登記表》自動轉為復議申請書使用,避免當事人跑第二次。復議機構在被申請人反饋當日(或被申請人逾期之日)及時辦理立案手續。四是做到了節約行政資源和方便當事人的統一。案前調解制度實施后,對于簡易程序的處罰決定和問題比較明顯的行政爭議,復議立案和被申請人答復環節都被最簡化,精簡了層層審批和解釋匯報的過程,提升了化解矛盾的效率。
2019,把工作重點放在基層力量配備和機構設置上
面對機構改革中縣一級復議應訴業務骨干流失、人員配備不到位等問題,針對性采取措施。一是提前謀劃,抓人員配備。2019年3月,市司法局組成調研組深入各地,進行復議應訴工作調研督導,及時解決問題。比如,調研中發現一個縣原法制辦4名復議業務骨干“去留未定”,調研組及時與該縣主要領導溝通,有關人員順利調入司法局。在5月底機構改革完成時,縣級復議應訴人員均配備至少2人,滿足了辦案需求。市司法局在原法制辦配備7名專職復議應訴人員的基礎上,又增配1名工作人員充實到應訴崗位,現工作人員均為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且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二是抓好保障,完善功能室設置。復議應訴工作場所搬遷后,市司法局重新高標準規劃設置復議受理室、審理室、聽證室、調解室、檔案室等功能室,復議應訴辦案功能室面積達400平方米,目前已經基本完工。各縣(市、區)也積極依托原司法行政機構資源,積極開展工作,設置功能齊全的行政復議辦案場所。三是立足實際,抓素質提升。年初組織復議應訴業務骨干外出學習,對標查找工作短板。6月份舉辦全市復議應訴裁決培訓班,邀請省內專家授課,對工作人員進行全面培訓,提升復議應訴人員的能力。同時選派基層復議應訴人員分批次到市局掛職,采取“以老帶新”的方式,從業務理論和辦案實務等各個方面提升工作能力。
近年來,濱州市受理復議案件增長態勢明顯,和解比例顯著提高。根據2016-2018年度的統計數據,濱州市行政復議和解率達32.8%,列全省第一位。今年前三季度,市政府受理復議申請191件,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已審結151件,撤銷、確認違法及責令履行職責23件,和解終止52件,和解率34.4%,綜合糾錯率達到49.7%,有力保障了群眾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了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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